漳州龙海5岁女孩遇车祸切除一个肾
2011年8月9日下午,5岁的小女孩小灵(化名),在漳州龙海榜山镇上宛村店仔尾社路段的路边玩沙堆时,被一辆小轿车撞倒。后经医院抢救,于2011年9月5日出院。经警方认定,轿车驾驶员林某煌对本次事故负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小灵的家长对肇事方的处理态度很不满,称孩子出院后,肇事方不仅没去看望孩子,连事故赔偿调解会也不参加。肇事司机的父亲老林说,建议受害人家属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受害者:5岁孩子被切去一个肾
据介绍,出院后,小灵的精神一直很不好,她爸爸许先生说:“孩子的右肾被切除,才5岁的孩子呀,就让她承受这么大的痛苦,腹部的手术伤疤就长达25厘米,右腰腹部还有一个长13厘米的手术疤痕,今后怎么办呀?”
许先生出示了小灵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意见书》上写着:右肾挫裂伤并肾周血肿形成、脾脏下极撕裂伤、右肝VII段血肿、腹膜后巨大血肿、双侧胸部闭合性损伤。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评定为捌级(VIII)伤残附加一处拾级(X)伤残。
“孩子在医院花了3万多元的医疗费,是对方出的,但是事故赔偿协调会,对方不来。就连交警和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的法官,要求他一起过来协商处理时,他都不肯出面。现在赔偿问题还一直拖着。”许先生说,他现在也不知道该向谁反映。
肇事方:建议受害方走法律途径
从龙海市交警高警官处得到证实,2012年1月6日下午3时许,组织肇事方和受害人家属以及龙海市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的林法官一起协调事故的处理方案时,肇事方并没有出面。
昨天下午,试图联系肇事司机林某煌,但对方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随后,联系了林某煌的父亲老林。电话中,老林说,:“我儿子平时胆小,这种场面他不敢说话。”
老林说,事故发生后的几个月,他们曾就赔偿问题,与受害方组织过一次协商,“但当时受害方家长找来他们村里的几个年长者,我觉得和他们谈不拢。后来我向律师咨询,律师建议让我们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老林说,小灵出院后,他老婆以及他曾多次去龙海看望孩子。
龙海市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的林明智法官说,之前一次的协调中,由于受害者家属方要求在法定赔偿的基础上,再增加七八万元的赔偿,而肇事方认为不能接受,“因此在第二次调解中,肇事方并没有出面”。目前,法官仍然在积极调解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