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防重特大车祸故淮北“百日行动”
从2010年11月20日至2011年2月28日止,淮北市公安机关决定利用100天的时间,坚持“严管、严防、严控、严查、严处”五严方针,集中时间、集中警力、集中精力、集中整治,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此次百日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是着力解决一批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杜绝一次死亡5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力争不发生长时间、长距离的道路交通拥堵,力争高速公路不发生10辆车以上相撞事故及次生事故。
此次行动突出5个整治重点:重点单位为交通运输企业;重点车辆为客运车辆(长、短途客运、旅游包车、卧铺客车),在用的重、中型货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过境货运车辆及校车;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是超速、超员、逆行、违法超车、违法会车,货车不按规定安装、粘贴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车身反光标识,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载人,酒后驾驶、涉牌涉证等;重点路段为高速公路,国道311线,省道101、202、203、303、305线,城市快速路,重要农村公路等。
行动期间,将开展5次集中整治行动:一是集中整治超速违法行为;二是集中整治客车超员;三是集中整治货车不按规定安装、粘贴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车身反光标识行为;四是集中整治记满12分的客运车辆驾驶人;五是集中整治运输企业交通管理安全隐患。行动中,坚持定点检查和流动巡逻相结合,坚决做到违法行为不消除不放行,切实形成严管态势。此外,加大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力度,围绕“百日专项行动”的内容,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为“百日行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定恶劣天气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防范预案,完善相关交通管理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不发生因恶劣天气导致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