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区发生两起车祸4名老年人丧命
老年人尽量少骑电动车
市交巡警支队法制宣传科副科长徐天松说,在交通法规中,还没有具体的法律条文对老年人骑电动车的行为进行约束。“法律只规定16周岁以下不允许骑电动车,但没有规定年纪大的人不能骑电动车。”徐天松说,正是因为相关法律的空白,交巡警在执法时,也只能建议,为了安全起见,上了年纪的人尽量不要骑电动车。
“在非机动车的事故中,电动车占有很大比例。”徐天松介绍,电动车速度快,刹车系统不灵光,另外驾驶人的安全意识不强,这些都是造成电动车事故多发的原因,希望市民尤其是老年人提高安全意识,安全驾驶。同时机动车驾驶员在经过路口时,一定要减速,观察路况。
两老太骑车外出干活
遇车祸双双身亡
5月29日14时许,76岁的周老太太骑着电动车,带着59岁的邻居鲍老太太,两人一起外出做工。
骑到宁连路200KM+960m处一路口时,周老太太没有看看四周的车流状况,就径直拐弯,想要穿过马路。这时周某驾驶着小轿车由南向北驶来。周某是河北人,对淮安的路况不熟,边开车边看车内的导航仪,在经过这个路口时,正好撞上这辆电动车。这场车祸致使周老太太颅脑损伤合并颈椎骨折死亡,鲍老太太颅脑损伤合并胸腔脏器损伤及颈椎骨折死亡。
经交巡警认定,周某驾驶机动车辆,通过有交通标志的路口时,未减速靠右行驶,且在行车过程中观看车内导航仪妨碍了安全驾驶,不能及时发现路面情况,致2人死亡,负主要责任。周老太太在经过有交通标志的路口时,没有观察四周路况,而且违反交通规则驾驶电动车载人,负次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周某与两位死者的亲属达成调解协议,获得了死者亲属的谅解。淮阴区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两年。
老人骑车
多不遵守交通规则
25日下午3时,在淮海西路与北京路交叉路口观察了半个小时。据发现,在这半个小时里,共有7位骑电动车的老人无视交通信号灯,头也不抬,而且速度很快,直闯红灯。有两次险象环生,差点与机动车撞在一起。
26日下午2:30,在北京路上夕阳红广场,有很多老人骑着电动车前来。有的老人单独一人骑电动车,有的老人骑着电动车或者电动三轮车后面还带着一个人。在从路东侧横穿马路到达路西侧的夕阳红广场时,由于没有交通信号灯或其他交通标志,很多老人骑电动车都不减速,也不看看四周的路况,横穿而过,后面只听到机动车刹车声一片。
据发现,电动三轮车还好,老人驾驶的电动车一般车况不是太好,大多是子女淘汰下来的,在刹车等方面存在着很大的问题,安全状况让人担忧。
私家车车主对于老人骑电动车带来的道路安全问题最有体会。“车速快、不遵守交通规则,这是一些老人骑电动车的两大弊端。”私家车车主李先生说。李先生在淮阴区一家政府机关上班,家在淮海西路。李先生说,每天上下班,经过各个路口时,他最害怕有老人骑着电动车突然闯出来。
近期,淮阴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两起交通肇事案件,四位或骑或乘坐电动车的老人在车祸中身亡。虽然肇事机动车负主要责任,驾驶电动车的老人仍负有次要责任。老人驾驶电动车的安全状况不得不引起人们的注意。
拖拉机撞上电三轮
一对老夫妻身亡
4月25日上午9时许,王某驾驶着一辆装满小石子的变型拖拉机,由南向北行驶在淮阴区205国道上。这辆变型拖拉机的核载量只有一吨,却装了二十七八吨小石子,严重超载。
在行驶至205国道1081KM+350M附近一个加油站时,王某看到一辆电动三轮车,老爷爷骑着,后面坐着一位老奶奶。刚开始老人骑着电动三轮车从南向北在路西边走,后来老人突然从斑马线上左拐弯要过马路。
这时,变型拖拉机离电动三轮车只有二三十米远。王某按了喇叭,电动三轮车好像停了一下,但是接着又继续向前开。王某赶紧向东打方向,想避让过去。没想到因为严重超载,变型拖拉机翻了,将电动三轮车连人带车压在下面。两位老人当场死亡。其中老爷爷79岁,老奶奶75岁,是一对老夫妻。
经交巡警部门认定,王某驾驶严重超载的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遇非机动车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减速慢行、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侥幸绕行,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而驾驶电动三轮车的老爷爷在过人行横道时,没有注意观察四周情况,径直拐弯,负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王某和两位老人的亲属达成调解协议,被害人亲属对王某表示谅解。淮阴区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