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土方车撞上380万宾利或赔20万 被称“天价车祸”

时间:2014-10-20 10:10:11 来源:泉州车祸 编辑: 客运站

   事发台商投资区,土方车撞上宾利或赔20万,土方车未确保安全情况下超车,土方车应负全责。

  前日12时多,台商投资区发生一起车祸,一辆土方车在超车时撞到一辆价值380万元的宾利车。据土方车投保的保险公司理赔部初步估计,宾利车维修费用在20万元以上。而该辆土方车的价格也只有20多万元。

  车祸发生在前日12时40分左右,通港路与杏秀公路交界红绿灯路口。

  台商投资区交警大队经办民警介绍,他们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后发现,车牌号为闽C××310的土方车和闽C××90Q的黑色轿车,停在张坂往市区方向车道。“碰撞声音不是特别响。”开车在后面的黄先生说,看起来是“轻轻的”相撞。

  交警:土方车超车当负全责

  根据交警部门调查,当时,唐某驾驶土方车,郑某驾驶宾利车,两车沿通港路自张坂往泉州市区方向行驶,至杏秀公路与通港路交界红绿灯路口时,两车并排行驶,宾利车在慢车道,土方车想超车,与宾利车发生刮撞。

  网络热议:泉州“天价车祸”

  昨日,记者从现场照片上看到,这部载有沙子的土方车有稍微的刮擦痕迹。宾利车左侧两个车门多处凹陷,车门铁皮裂开几个洞,左侧后视镜折裂,镜片碎落在地,左侧黑色车身留有多道粗厚的白色刮痕。车祸中没有人员伤亡。随后,双方车辆的保险公司勘察理赔员到场。

  当天,台商投资区交警大队作出事故责任认定:唐某驾驶机动车,未能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超车,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之规定,是造成本事故的根本原因,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唐某应负本次车祸的全部责任,郑某不负事故责任。

  宾利车维修费达数十万元

  据介绍,闽C××90Q宾利车2011年5月上牌,价格380万元左右。泉州没有专业维修点。现场勘查完,宾利车被送往宾利厦门公司维修。昨日,宾利厦门公司林先生说,闽C××90Q已送来待修,检查发现其受损严重。零部件更换或者维修,两者价格相差大。目前还未定损,要由保险公司商定换或修。从他们的角度来看,车门需要更换。如果更换车门,维修费用“几十万元肯定是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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