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岁老汉不听收费员劝阻,逆向走上高速公路,最终遭遇车祸死亡,家属一纸诉状将高速公路公司告上了江阴市人民法院。29日,在江阴法院法官的主持下,死者家属与高速公路公司经协商达成和解协议,高速公路公司出于人道主义一次性补偿老人家属3万元,家属则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
据了解,上述车祸发生在2010年年底。据高速公路收费员程某介绍,事发当日,其看到一名老人欲穿过收费站走上高速公路后,收费员便对老人说“高速很危险,行人不能进”,但老人并未理睬,不顾收费员好烟相劝,径直往前走去。在程某放行一批车辆后,老人已不见了踪影。
到了第二天,未听劝阻的老人在傍晚时分与高速上一辆小轿车相撞,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交警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老人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轿车司机不负事故责任。程某得知消息后,直呼没有想到会这样。
事发四个多月后,程某所在的高速公路公司就收到法院传票。出事老人的亲属认为高速公路公司没有尽到足够的管理责任,要求公司赔偿老人死亡的各项损失12.8万元。
在江阴法院法官主持下,双方进行了调解,老人的亲属得知,行人违章进入高速公路,并非高速公路疏于管理的过错责任情形,要求高速公路公司赔偿损失没有法律根据。高速公路公司则体谅原告方失去亲人的痛苦,出于人道主义愿意一次性补偿3万元,案子得到了妥善解决。
承办该起案件的法官提醒广大市民:“我们在享受高速公路便捷服务的同时,更应当遵守交通法规,善待生命,要从我们自身做起。”国家对高速公路有特别规定,行人不得擅自进入高速公路,一旦出了事情,后果不堪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