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金华市博文学校操场上三辆大巴车起火,该校负责人赵某为减少负面影响,于当天晚安排4名学校工作人员对火灾现场予以清理。而在之前,赵某已经知道车祸现场是由公安机关保护的,不能随便靠近。目前,该负责人已经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经初步调查,火灾可能因工人电焊操作不当引发。由于消防人员未来得及提取证据,给后续处理以及火灾认定带来了困难。根据《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五款的有关规定,该负责人已被处以10日行政拘留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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