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8日早上8点左右,丹大高速公路东港市马家店路段发生一起车祸,一辆普通面包车基本报废,坐在副驾驶座上的人员不幸身亡。
事故发生后的上午9点,丹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钟晓光等人赶到事故现场进行现场处理。
据交警部门的调查,肇事车辆属丹东国税局振兴分局,肇事发生时驾驶员为振兴分局六道所所长杜涛。死者杜军达系杜涛与隋晓楠所生,但杜涛与隋晓楠早在杜军达两岁时便已经离婚。杜涛此次用车系回老家大连庄河市办事,属于公车私用。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肇事当日下午两点钟,办案民警钟晓光给杜涛做了第一份询问笔录。此后,民警虽然也进行了一些调查工作,但是这起致一人死亡的交通肇事案一度没有了音信。
直至5个多月后的2010年7月14日,交警部门才对杜涛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为其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