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4月9日晚8时10分许,三亚市吉阳镇荔枝沟路金思达家居广场斜对面发生一起重型仓栅式货车、三轮汽车及大型普通客车相碰撞,造成3人死亡、5人受伤。
据介绍,车祸发生时由陈某冠(男,32岁)驾驶琼C33839重型仓栅式货车,从海口往三亚市荔枝沟方向行驶,途经事故路段左转弯调头时与同方向由李某秋(男,47岁,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的“海南01-33142”三轮汽车相刮碰,当时三轮汽车搭载王某香等8人,后三轮汽车偏左冲进对向车道,与对向车道由曾某华(男,44岁)驾驶的琼B07945大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2人当场死亡,5人受伤,其中1人送进三亚市农垦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记者从三亚公安交警支队了解到事故原因的初步调查结果,陈某冠变更车道影响相关车道内正常行驶的车辆通行,李某秋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车辆违反装载规定,曾某华驾驶车辆未确保安全通行。
另外,9日晚11时许,货车、客车和三轮汽车司机均作了血液检查,乙醇检测报告结果显示3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都为0mg/dl,不存在酒后驾驶行为。
据一名伤者介绍,车祸中的8人是三亚市天涯镇人,均是亲戚关系。都是刚刚奔丧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