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男孩出车祸疑遭2次碾压 警方调查取证中

时间:2014-10-20 10:10:11 来源:福州车祸 编辑: 客运站

  福州男孩出车祸疑遭2次碾压 警方调查取证中

  12日下午3时,家住连江筱埕镇东坪村村民林木珠的孙子小杰,从自家对面的便利店过马路时,被一辆途经的小面包车迎面撞倒,面包车在刹车后并没有停下,反而加速离去,车轮从孙子身体右侧轧过。经查,男孩4根肋骨断裂,脾脏破裂,至今生命垂危。

  据了解,肇事司机把车往前开了一段距离,报完警后,又把车开回了现场。据他说,是因为怕被村民打,才继续向前开。

  目击者:多人举证男孩遭“二次碾压”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事发的连江县筱埕镇东坪村,小杰的家就在马路边上,隔着4米多宽的路面,对面就是一家“传仁便利店”。这条道路是黄岐半岛前往连江县城的主干道,来往的车辆比较多,但由于道路比较狭小,过往车辆速度都不快。

  说起12日下午发生的那一幕,很多村民都围了上来,对小面包车司机在肇事后逃离现场的行为表示愤慨。邻居黄阿伯、陈阿婆以及便利店的老板都亲眼目睹了这一幕,他们说,看到小杰刚从便利店方向过马路回家,由于店门口已经停了一辆大货车,一辆车牌为闽AKD769的面包车正从筱埕镇方向开过来,在绕过停在路边的货车时撞倒了小杰。他们看得很清楚,小面包车在刹车后随即又加速向前开,车轮从小杰的身上轧过,他们大声叫小面包车停下,可小面包车却飞快地开走了。

  警方:采纳新证据,调查是否二次碾压

  昨日下午,在黄岐派出所里,小杰的家属向警方提交了多名邻居的证词。办案民警表示,由于目击者、小杰的奶奶在福州的医院照看孩子,还未能到派出所做笔录,因此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目前警方主要是敦促肇事人拿出医疗费救人。就男孩家属来派出所提供新的证言证据,他们将对此案做深入调查,肇事嫌疑人如果二次碾压,就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该采取强制措施就要采取强制措施。

  对于此案,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佘雷主任表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佘雷主任说,如果这些邻居的证言能被警方采信,肇事人在刹车后没有停下,再次加速前进,造成小男孩被“二次碾压”的事实,那么,肇事人不仅仅是要担负交通肇事的责任,还将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而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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