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车祸伤者索赔13万元
喝一次酒,要自掏腰包交13万元。而且,喝的只是普通啤酒,并非天价名酒。
近日,刘司机在集美法院签下调解协议,为了一次醉驾,他被拘了两个月,还要掏13万元来买单。
据法官介绍,这起因醉驾而起的交通事故发生于2012年1月4日,当时,刘司机与朋友喝完酒后,开车上了沈海高速公路,碰撞中央护栏后停车。
刘司机这一停车,引发了一起更大的交通事故。由于刘司机未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又与另一辆满载20吨棉花的半挂牵引货车发生碰撞,导致半挂牵引车严重损毁,而且,车上所载的棉花烧毁殆尽。
经交警部门认定,这起事故由牵引车驾驶员侯先生承担主要责任,刘司机承担次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在刑事责任方面,醉酒驾车的刘司机被判两个月的拘役。而且,在民事责任方面,他又被牵引车司机侯先生告上了法庭。侯先生起诉要求,保险公司及刘司机赔偿损失2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