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天前死于车祸 为何至今还没下葬入土?

时间:2014-10-20 10:10:11 来源:湘潭车祸 编辑: 客运站

     10天前死于车祸 为何至今还没下葬入土?

    十天前,雨湖区砂子岭320国道木材市场附近发生的一起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了一死两伤。就在9月11日,死者家属告诉我们,死者到现在都还没有下葬,因为没有得到肇事方应有的赔偿。对此,他们希望事情能早日处理,好让死者安息。

    9月1日上午9点左右,家住雨湖区先锋乡先锋村60岁的张海清老人,骑电动车搭载着9岁的孙子和10岁的侄子,准备去亲戚家。正当他驾驶电动车横过马路、准备下车时,一辆吉普车撞了过来。

    据现场的目击者介绍,当时,肇事车正在超越一辆油罐车,车速非常快,司机发现电动车时,根本来不及制动。

 事故发生后,电动车上的三名伤者被送往市中心医院抢救。其中,张海清因抢救无效于第二天死亡。两个小孩一个右脚、右手粉碎性骨折,一个头部颅内出血,急需做开颅手术。

 目前,肇事方仅出了1.1万元,就再无音讯了,而之前张海清的抢救费就花了近5万元,两个小孩的治疗费也花去了近十万元。受害方已经垫付了十几万元,无力再承担后续费用。

 面对高额的后续治疗费和安葬费,受害方只能寄希望于相关部门尽快妥善处理。

    雨湖交警大队事故中队的办案民警介绍,他们经过勘察分析,还原了事故过程。

 民警介绍,张海清刚过马路中央,便发生了事故。因此,事故应该划分为主次责任,肇事车为主责。

 而对于受害方的赔偿问题,民警表示,由于肇事者刘某已经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案件移送到了检察院,无法进行赔偿,且肇事者的家庭经济条件也不太好。

 考虑到受害方的实际情况,目前,交警部门已经尽最大的努力,筹到了4万元治疗费,包括垫付的保险金1万元。

     车主表示,做出赔偿需要一段时间,法律要求赔多少就会赔多少。民警也表示,他们会尽快妥善处理这起事故,同时也希望受害方家属能够早日让死者入土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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