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出车祸 妻子闹离婚
丈夫车祸致大脑损伤,妻子起诉离婚被驳回。近日,盐都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特殊的离婚纠纷,依法判决不准予原告冯某与被告黄某离婚。夫妻之间应该互相帮扶、互相关心,共同搞好家庭关系。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发生意外和挫折是难免的,但只要双方珍惜夫妻感情,共同面对困难和挫折,加强沟通,互相宽容,互相谅解。
冯某与黄某经人介绍相识后,于1997年2月2日办理结婚登记,同年2月9日举行结婚仪式共同生活,同年11月28日婚生一男孩。婚后
,夫妻感情尚好。2008年11月4日,被告黄某发生交通事故,车祸致其罹患脑外伤后癫痫大发作(轻度)、脑外伤后智能损害(轻度)、脑外伤后人格改变,经鉴定遗有相应功能障碍分别构成二处七级、一处十级残疾,致其生活能力和劳动能力大大削弱。加之原告与被告的父母时有矛盾,冯某感到无力再承受生活的重压,故起诉要求与黄某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