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平均4天1名环卫工人遭遇车祸
宁波市平均4天1名环卫工人遭遇车祸,引起了法律专业人士的广泛关注除了车祸事故赔偿,应该怎么保护环卫工人安全防护措施,哪些机构有预防事故发生的责任,虽然我们劳动合同,但是我们生命安全在那里?我们怎么保证自己人身安全问题。没有尽责要不要担责?环卫工人没有劳动合同等"护身符"的保障如何解决?
有报道称宁波市每四天就有一名环卫工人遭遇车祸,这样的人身损害赔偿虽然不可或缺,但是事前的防范更为重要。依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那么根据这个规定相应的环卫企事业单位是有责任的,应该做好环卫公认的安全保障工作,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应加强环卫道路作业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卫清扫车辆有关安全作业标准,比如严禁清扫作业车辆在道路上逆向行驶或者随意变更车道。还有完善和落实道路清扫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比如环卫工人进行人工道路清扫作业的时候应该配备使用具有警示和反光性能的安全服和安全帽,有条件的要划出临时清扫作业区并设置交通围栏等等,没有做到这些的企事业单位是应该承担责任的。
据专家称,大部分环卫工人都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出什么事情应该怎么办,哪些单位需要承担责任呢?据国家的劳动法规定,没有劳动合同意味着没有社会保险,也意味着病有所医、老有所养难以实现。有报道称郑州有两万多名环卫工人依然没有劳动合同的保障,这在全国不是一个例,是很普遍的现象。依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保险费,退休、患病或者负伤、因公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失业、生育等等这些劳动者都是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劳动法还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交加收滞纳金,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加缴纳社会保险费不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是否愿意为条件的,而是依法强制参加的。希望相关部门采取什么措施来保护这个没有有劳动合同等"护身符"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