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机动车男子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与大客车相撞导致了威远车祸事故,在威远车祸事故中,机动车男子被撞成了四肢瘫痪,因此将获赔37万元赔偿金。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上路与大客车相撞,最终导致四肢瘫痪。昨日,记者从内江市威远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因车祸导致重度颅脑损伤致四肢瘫的原告阳某获赔37万多元。
今年8月19日20时49分,没有机动车驾驶证的阳某驾驶未登记的三轮摩托车,在资泸路与一辆从威远县往成都方向行驶的大型客车相撞,造成阳某重度颅脑损伤、四肢瘫痪。威远县交警大队认定,事故双方分别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
经过法院调解,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强险和商业险范围内支付原告阳某损失356089.37元,被告四川隆昌神驹运业有限公司赔偿原告阳某7124.5元,共计37万多元。
对于这样无机动车驾驶证便已经驾车上路,对于他人和自身的生命安全都是一种极大的危害,因此威远车祸事故也给我们一个告诫,定要经过获得批准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方可安全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