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两日发生两起 共造成8人死亡
据悉,运城24日,25日发生两起交通事故,共造成8人死亡。
2月24日、25日,河津、盐湖境内连续发生两起重特大交通事故,造成8人死亡。接到事故报告后,市委副书记、代市长王清宪,市委常委、副市长常建忠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部门全力救治伤者,处理好事故善后事宜,组成事故责任调查组,对事故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倒查,并要求全市公安交警部门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采取有效措施,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一次道路交通隐患大排查,切实减少事故发生。
2月24日17时许,在国道108线1023KM+600M河津市西辛封村口,河津市樊村镇樊村的任某驾驶一辆运城安邦汽车货运有限公司的晋M71399大运牌重型半挂牵引车,与河津市僧楼镇侯家庄村的侯某驾驶的一辆无牌面包车相撞。经事故民警初步勘查,驾驶人侯某醉酒驾驶,驾驶人任某遇紧急情况采取措施不当,造成驾驶人侯某及乘坐人赵某两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
2月25日上午9时43分许,在209国道877KM+600M处,河津市城区办事处修村的驾驶人张某,驾驶一辆运城安邦汽车货运有限公司的晋M79162大运牌重型半挂牵引车,与临猗县闫家庄工贸区支贝村二组翟某驾驶的一辆晋MZ0985长安牌微型面包车相撞。经过事故民警现场勘查,张某驾驶的运城安邦汽车货运有限公司的晋M79162大运牌重型半挂牵引车行至209国道877KM+600M处时,越线超车,造成驾驶人翟某和1名乘车人两人当场死亡,另4名乘坐人经抢救无效死亡,1名乘坐人受伤的特大交通事故。
对此,运城公安交警将采取七项措施,切实做好事故预防工作,且提醒司机朋友们在行车过车中一定杜绝酒驾和疲劳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