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速公路清明节车祸共计250多起
据相关数据显示,清明节期间广西高速公路共计发生250多起交通事故,且事故多发时段为白天。
2013年清明期间(4月3日12时至4月6日24时),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直属十个大队辖区(管辖里程690公里)发生一般程序交通事故2起,造成2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7万余元;简易程序交通事故252起,其中,追尾造成的交通事故194起,成为高速公路上交通事故主因。
据了解,252起简易程序交通事故中,追尾事故194起,碰刮事故42起,单方碰撞护栏事故7起,操作不当事故9起。从车辆类型来看,有204起为小型载客汽车之间发生事故,48起是大货车与小型载客汽车之间发生事故。从事故形态分析,部分驾驶人在拥堵的车流中情绪浮躁,导致行驶过程中不注意保持安全车距,遇到前方突发状况应变不及或不注意观察路面情况发生追尾。同时,驾驶人在拥堵的道路环境中,急于赶路,随意变更车道也是引发多起事故的重要原因。从事故发生的时段分析,4月3日至4日发生78起事故,4月5日发生40起事故,4月6日发生134起事故。其中白天发生168起,夜间发生事故84起。白天事故多发,说明清明期间车流集中于白天,而且白天视线好、可视距离远,驾驶员开车时速较高,安全意识相对松懈,容易引发追尾事故。
我国南方有“清明大过年”的习俗,清明出行时间相对集中,造成车流非常集中,严重超出现行道路的通行负荷。据悉,南宁至六景路段,原设计最高通行流量为3万辆次,而清明期间最高流量达到7万辆次,客观上造成了高速公路拥堵,继而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高发。
此外,提醒广大司机朋友们,大家在行车过程中,一定要提高警惕,且杜绝酒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