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车祸小腿截肢聋哑女获赔尝款40余万
发生在湖南石门县法院审结一起交通事故案件,聋哑女周某不幸遭车祸,小腿截肢,保险公司和肇事司机共赔偿其40.3万元。
2012年1月17日下午,覃某驾驶一重型自卸货车行至白云乡美圣桥村路段,将自北往南横过公路的先天性聋哑女周某撞倒在地,货车左前轮碾压周某左腿。周某当即被送医院治疗,入院当日即行左小腿中下1/3处清创截肢术,同年3月15日行左小腿清创刃厚植皮术。经司法鉴定,周某的伤情构成六级伤残并需装配假肢。
经交警认定,覃某因“驾驶所载货物超过核定载质量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遇行人在道路上通行未有效避让”负主要责任,周某负次要责任。事故车辆购买了第三者责任险和商业责任险。
法院审理认为,该案各方当事人对事故发生的事实和交警认定事故责任均不持异议,故确定覃某承担80%赔偿责任,原告自负责任的20%。事故车辆购买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给原告予以赔偿。超过部分覃某与周某按比例承担。法院遂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周某各项损失共计330232.60元,覃某赔偿72770.9元(含已付34800元)。
身为聋哑人已经是很可怜了,又遭受这么大伤害,小腿截肢,想在站起来,恐怕是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