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相见遇车祸 后悔当初不该做
这起车祸却是发生在,两个网友见面而引起的一起交通事故。
今年45岁的马某是无业人员,经常闲暇无事在家上网,马某通过网络结识了比自己大4岁的王女士,双方经过一段时间的聊天,越发的感觉相见恨晚,王女士一冲动便相约见面。谁料想见面却遭遇车祸。
2013年2月,王女士相约来到与马某的约定地点,马某为了向王某炫耀便借了一辆汽车,马某一边开车一边与王女士聊天,不料一不小心与停在路边何某的车辆发生碰撞,导致自己及王女士受伤住院治疗20余天。此次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为马某全责。王女士要求马某赔偿损失,马某认为自己是无偿的拉乘王女士,并且王女士跟自己是朋友关系不应该这样对自己,故不愿赔偿。
法院审理后判决马某赔偿王女士各项损失。案件进入到执行程序后,马某仍然非常抵触,后经过执行法官的耐心劝解和沟通,最后王女士作出了让步,马某履行了赔偿义务,案件以和解的方式结案。事后,王女士对执行法官说,以后不会再上网跟陌生人聊天,也不会轻易跟网友见面,如果自己在这个年纪没有那么冲动也不会发生该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