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顺风车遇车祸 男童离奇身亡
在福州发生一起交通,起因是一对母子因为搭顺风车,时候发生车祸,致使两岁男童死亡。
2013年2月25日上午,福州闽侯洪先生驾车经过洋里时,顺路搭上了路边一位妇女和她两周岁的儿子,不料途中发生追尾。男童在现场没有发现外伤,但当天下午却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后两份司法鉴定认为,男童死亡与车祸有关。
男童父母说,当事司机收了车费,应对小孩的死亡负责。而司机洪先生并不认同鉴定结果,引发双方责任争议。有律师认为,司机有无收费,对如何定责有关键影响。
如果洪先生没收费,母子就属于免费搭乘,因为洪先生负事故全责,搭乘人员可以要求车辆方承担赔偿责任,但若是免费搭车就应当适当减轻车辆方的赔偿责任。如果司机收了交通费,洪先生与母子间就形成了运输合同法律关系,柏女士完全可以运输合同纠纷或侵权为由起诉洪先生,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此外,当事司机还可能涉及非法营运。
如果洪先生不服司法鉴定结论,可以依照法律程序申请重新鉴定小孩死亡的原因及各因素影响力大小,再确定洪先生的赔偿责任。
此外,洪先生提及的小孩上车前已患病,以及可能在其他车辆上发生交通事故等情形,洪先生需提供充分的证据予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