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消息报道,5月14日苏嘉杭高速四车追尾,该事故致两人死亡,一起来关注下这则消息。
5月14日凌晨0点58分,江苏苏州市内苏嘉杭高速公路G50与G15由北向南交汇处,发生一起严重的苏嘉杭高速四车追尾事故。
江苏一高速四车追尾事故发生后,当地消防共派出四个中队,共九辆消防车前往现场进行紧急救援。经过消防部门现场勘查、确认,苏嘉杭高速四车追尾事故造成了两名驾驶员当场死亡。消防工作人员表示,事故致使该高速路段一度拥堵不堪。5月14日上午10时,苏嘉杭高速四车追尾事故引起的拥堵情况一度影响到了附近的沪宁高速公路。
那么关于5月14日苏嘉杭高速四车追尾的这起事故责任到底是怎么认定的呢?小编带领大家一起来了解下几种追尾事故的责任认定:
1、在前车正常驾驶情况下,后车因为车速过快、精神不集中等原因,冲上来造成追尾事故的。汽车追尾的责任由后车负全责。
2、在道路行驶时,前车突然倒车导致的追尾事故。由前车负全责。因为错过了转弯路口,而强行在道路上倒车行驶,往往会导致后车反应不及而发生追尾碰撞。如果后车车速过快,极容易造成车毁人亡的结局。汽车追尾的责任由前车负全责。
3、在当前车行驶在斜坡上突然死火,未能及时拉手刹或踩刹车,而后车距离较近时就容易造成溜车追尾。也有可能是新手在斜坡上堵车,因为斜坡起步的操作不当而溜车发生碰撞。汽车追尾的责任由前车负全责。
4、在正常行驶的道路上停车,导致追尾事故的由前车负全责。在正常通行的道路上停车,是非常容易导致追尾事故的,尤其是在车速较快的路段和高速公路上。如果因为车子故障而被迫停在路上,也请在车子后面放置三角警示牌并开启双闪灯。否则汽车追尾的责任由前车负全责。
以上就是关于5月14日苏嘉杭高速四车追尾事故的详细情况。更多资讯请关注本站,小编将不定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