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消息报道,6月11日连霍高速车祸造成2死22伤,其中2人重伤。一起来关注下这则消息。
6月11日连霍高速车祸详情:一辆载有32名乘客的双层大巴车追尾临时停靠在路边的运煤卡车,造成2死22伤,其中2人重伤。目击者称“拉煤大货车是停在路边的,大客车直接就追了上去,大客车车头右侧部分受损严重,路面上全是煤渣和玻璃渣,最先赶到的交警立即背起受伤的人往赶来的救护车上送。”
参与这起连霍高速车祸事故处置的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在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任意停车将带来致命的安全隐患。
另外,小编还要告诉大家其他几点公路行车注意事项:
1.车辆进入高速公路起点时,应当尽快将时速提高到50公里以上;从匝道入口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必须在加速车道上提高车速,驶入主车道时,不得妨碍已在主车道行驶的车辆,应在外侧车道行驶。
2.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汽车驾驶员和前排乘坐人应系好安全带。驾驶员不得打电话,不得用耳机听录音机。货车除驾驶室和车厢经核准设有的固定座位外,其他任何部位都不准载人。乘车人不准站立,不准向车外抛弃物品。二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不准载人。
3.车辆通行时,应当在行车道上行驶。小型客车在中间行车道上行驶;大型客车、货运汽车等在右边行车道上行驶。摩托车在最右侧车道上行驶。
4.车辆行驶中不能任意变更车道,需要变更车道或者超越前车时,必须提前开启转向灯,夜间还须变换使用远、近光灯,确认安全后再变更车道。超车时只允许 使用相邻的车道。驶入超车道的车辆在超车后,应当立即驶回行车道,不得长时间占用超车道。车辆不得骑、压车道分界线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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