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出租车司机获燃油补贴
6月7日、8日,吉首市面向城市出租车司机发放2010年度燃油补贴,每辆车的补贴标准为10423.24元。
根据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0年度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的通知》(州财建[2011]9号)文件的规定,为确保城市出租车客运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吉首市对出租车燃油补贴进行了及时发放。补贴按照“政策统一,标准一致,科学合理,公开透明”原则进行,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确保补贴资金直接发到补贴对象。补贴时间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补贴标准根据省核定年耗油量及受油价上涨幅度大小计算,吉首市2010年度每台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发放补贴金额为10423.24元。
本次发放由该市各出租车公司对车主情况清理核实,该市城客办、财政局审查,依据相关政策,发放到出租车车主,再由车主按照聘请司机的具体情况分配到出租车司机手中。
本次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以银行“一卡通”或“一折通”方式发放。目前,该市的697辆出租车全部获得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