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10日起,全市出租车发票15元面额的,按10元面额征收税金,“的哥”将得到37%的税收优惠,这是近期地税部门对全市出租车行业推出的又一项优惠政策。
去年,财政部下发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税收优惠政策的决定,地税局在大量调研和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交通运输业税收政策进行了调整,取消“定期定额”征收,改为“以票控税”征管模式,大幅度减轻纳税人税收负担。以市区出租车为例,在原政策下,每月单车要缴纳233元税款,另加每本3.5元的发票工本费,而在“以票控税”征管模式下,若单车每月开具1本发票(面值1500元),只需缴纳80元左右的税款,与政策调整前相比少纳税款150元左右,若开具发票额度不足1本,将更加减轻税收负担。
近期,部分出租车司机提出辽阳城区面积不大,通常打车7至10元的较多,如果扯一张面额15元的发票将多缴税收0.3元左右。针对出租车司机反映的问题,地税局与上级税务机关进行了沟通,由于出租车发票面额是国家统一规定的,省、市无权改换面额。为了使全市出租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和“的哥”利益不受损害,地税局在征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出租车行业协会、“的哥”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15元按10元面额征收税收的优惠政策,这样“的哥”每本发票(1500元)只需缴纳50元左右的税收,与政策调整前比较每月将受益180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