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4月1日起,《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简称《规定》)将正式施行。规定发出后,得到不少市民拍手称赞,部分市民表示规定中的”拒载”的判定标准仍太模糊,也有部分市民觉得投诉太麻烦。
根据规定,出租车驾驶员存在不按照规定携带从业资格证,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行为的,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但据很多市民反映都曾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好不容易打到了一部出租车,却见司机摇下窗问“去哪里?”当市民回答自己的目的地后,司机便摇摇手说自己不去,丢下乘客自己开走。同时也有市民反映,在万航渡路长宁支路打车时,常常遇到空车不停。一位“的哥”告诉东方网记者其中缘由,那里有很多廉价快餐店,出现在那里的空车大多都是去吃饭的,“一般我们都是提前吃饭,这样能做晚饭时的生意”。这不禁让市民们质疑,遇到这样的情况是否算是拒载呢?
除了质疑拒载的标准,还有的市民则认为投诉过于麻烦,还担心自己会被拉进出租车公司黑名单。网友面包超人表示,自己也遇到过一位“的哥”在他上车后,委婉的告诉他自己家里有事,如果是顺路的方向,可以载他,不顺路只能请他再另叫一部出租车。“遇到这样的情况,只能怪自己倒霉了,毕竟别人也有拒载的理由,不管是不是骗人的。”面包超人说。市民张小姐也坦言,投诉太麻烦,以往得到的结果也就是出租车司机打来电话致歉,没什么多大意思。但大多数人也认为,在这项规定出台后,应该能大大降低出租车的拒载率,“届时,有了这样的规定,即便不投诉应该也能控制好这样的情况发生吧。”张小姐说。
那么,市民如何才能判断自己遇到的情况属于”拒载”?城市交通执法总队在近日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称,市民可根据以下情况判断驾驶员是否”拒载”:一是市民扬招,驾驶员停车后不载客;二是出租车正在路边待租,却拒绝载客;三是营业途中无正当理由中断服务的。此外,无论有没有坐上车,只要是司机先询问乘客去向,然后再拒绝的,即是拒载。但扬招不停车,则不属于拒载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