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出租车揽客不得议价 违规将罚款50元到200元 

时间:2014-11-11 09:41:44 来源:九江的士出租车公司 编辑: 客运站

九江出租车揽客不得议价 违规将罚款50元到200元 

  包车也属变相议价,违者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包车,包车啦!”“包车属变相议价,今后不允许了!”昨日一早,九江市城市客运管理处运政稽查人员在九江火车站广场及时制止了一名出租车司机企图采取议价方式载客的违规行为。据悉,4月1日起,出租车揽客将不得议价,一旦违规经营,将被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九江出租车驾驶员上岗有“门槛”

  市客管处书记张文福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13号文件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与以往相关法律法规不同的是,该“规定”明确了出租汽车驾驶员上岗“门槛”: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聘用取得从业资格证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并在出租汽车驾驶员办理从业资格注册后再安排上岗,申请从业资格注册或者延续注册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填写《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登记表》,持其从业资格证及与出租汽车经营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或者经营合同,到发证机关所在地的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注册后,方能领取服务资格证上岗。

  如果,九江出租车经营者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人员或未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将被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另外,个体出租汽车经营者自己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须持其从业资格证及车辆运营证申请注册。

  首次将“议价”列入违规经营范围

  众所周知,出租车拒载、途中甩客、故意绕道等,属违规经营。而对“议价”,许多乘客都保持中立的态度,运政稽查部门通常也会尊重司机与乘客之间约定价格的行为。但4月1日开始,“议价”同样被列入违规经营范围。

  张文福告诉记者,这就意味着无论跑多远,出租车必须打表经营,即便乘客有“议价”需求,出租车司机也不得迎合!但打表计价之外的其他费用,比如,上高速牵涉到的过路费,乘客应该负担。今后一旦出现“议价”经营现象,运政稽查部门将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对违规经营的司机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包车,其实属于变相议价,这同样是不允许的。”张文福说,“出租车司机不得这么做。同时,我们也希望广大乘客不要怂恿司机违规经营。”

  四种情形,出租车可拒载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根据《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相关条款规定,出租汽车空驶待租期间,并非不能拒载所有的乘客,对于以下情形应拒载:乘客不能控制自己行为且无人随车监护的;乘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乘客不愿按照规定计费标准支付车费的;乘客的要求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管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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