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出租车更新未听证‘强制高配’惹争议

时间:2014-11-11 09:41:44 来源:菏泽的士出租车公司 编辑: 客运站

        菏泽出租车更新未听证‘强制高配’惹争议

  近日,一份名为《关于印发规范菏泽城区出租车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的红头文件下发到菏泽城区14家出租车公司。文件规定:今后城区出租车只能更换为两款车型——1.8L以上排量的桑塔纳志俊和北京现代名驭。这有点“出乎意料”,因为之前菏泽14家出租车公司联名推荐的车型是1.6L以上的志俊、赛拉图和捷达。上、下意见对接过程中怎会出现如此偏差?在决策权面前,民众话语权当真无足轻重吗?

  出租车司机:红头文件未听证和公示

  菏泽黄口加气站,是“的哥”“的姐”们为爱车加气的主站点之一,也是他们稍作休息和信息交流的“茶馆”。最近半个月,大家议论最多的就是菏泽统一更换出租车车型的问题。

  今年5月初,菏泽城区14家出租车公司的经理接到市交通局城区客运科的通知,要求推选出租车新车型。

  “当时开会时有关领导说,市政府为了提升菏泽形象,要更新出租车型,其中一款是志俊。要我们回去征求驾驶员意见,抓紧讨论,拿出意见。”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出租车公司经理说,“我们14家公司在三天内选了三个车型:1.6L以上的志俊、赛拉图、捷达,报了上去。”

  “我们所推荐的三款车型是根据现在驾驶员使用车型情况,根据几年来市场运行情况,根据大多数驾驶员的承受能力和普遍反映情况,慎重商议决定的。”某出租车公司经理谨慎地说,“代表了绝大多数司机的意见。”

  之后的两个月内,客运科停办了换车手续,大家静候消息,却在7月10日接到了由交通局道路运输管理处下发的红头文件,文件中明确规定:以后城区出租车更新车型为桑塔纳志俊和北京现代名驭两种车型……

  “没有听证,也没公示,就这样定下来了,还要强制执行?!”很多出租车司机和出租车公司对这种“没有决策权,徒有话语权”的走过场很无奈,对最后的结果更感“出乎意料!”

  管理部门:没有法律明文规定 不需要公示

  更新出租车应不应该“统一”?“与各大城市相比,菏泽的出租车车型是最杂最乱的,与城市形象严重不符。”菏泽市交通运输局运管处副主任王德武明确回答大众网记者说,为了提高司机和乘客的安全和舒适度,也便于座套统一管理和推广出租车卫生保洁制度,提高出租车的档次势在必行。

  那么,这种“势在必行”是否意味着“强制执行”?王德武没有给出进一步回答。

  随后,大众网记者采访了菏泽市城区客运管理科科长李朋,他介绍说,需要更换新车的出租车司机要在该科室办理相关手续,再到4S店自愿购车,而现在则必须是规定的两款车型,1.8L以上排量,厂家改装好的双燃料汽车。“私自改装的不给办证。”

  对于在决策过程中有没有经过听证和公示,李朋同样表示不清楚。记者试图采访菏泽市交通运输局相关领导,却碰巧“局长不在家”,最后在一位副局长的带领下询问相关科室后,又被推回到了城区客运管理科。

  这一次,李朋仍然没有言明有没有举行听证,只是说:“是层层上报、市政府决策的。”而对于有没有公示,李朋回答:“这种事不需要公示,没有法律明文规定。”

  质疑:统一更新出租车需不需要听证?

  据某出租车公司经理介绍,菏泽市在2003年更换出租车时,曾召开过一次大规模的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代表、各出租车公司代表、司机代表和市民代表共同参加,对出租车的颜色、排量、车型进行公开审核。

  但是,今年这次换车却没有这些程序,只是一纸公文就决定了。

  对于更新出租车到底应该依照什么程序和原则,记者没能索要到相应的文件规定,但在菏泽运政管理网上,更新日期显示为2011年3月23日的《菏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给出明确规定。

  其中,第三章《车辆管理》第二十一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该根据城市发展、经济水平、市场需求和环保要求,通过征求社会意见、举行听证、招标投标等形式,合理确定出租汽车车型和种类。

  尽管“第二十一条”随后阐述了“鼓励出租汽车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新能源汽车、高档次车辆,运营期限可根据有关规定适当延长”。但是,大众网记者注意到,这里的措辞是“鼓励”,而非“强制”,且不论有没有举行听证,更新车型是否与菏泽地方经济水平和市场需求相适当也是值得商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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