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出租车实施服务信誉考核机制
据悉,根据《山东省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指标包括:管理制度、合同管理、驾驶员权益保障、信息化建设、服务质量信誉档案、保险、企业文化、职工教育培训等情况;安全责任落实、交通责任事故率、交通责任事故伤人率、交通责任事故死亡率等情况;交通违法行为、经营违法行为等情况;车容车貌、服务评价、乘客投诉及处理、媒体曝光等情况;维护行业稳定、节能减排与环保等情况。
同时,政府及部门表彰奖励、社会公益、新能源出租汽车使用等情况也可为出租汽车企业获得一定加分。
为鼓励出租汽车企业规范自己的经营行为,《山东省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对近三年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连续被评为A A A级的出租汽车企业在申请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指标时,可优先考虑,或在出租汽车经营权服务质量招投标时予以加分;对近三年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连续被评为A A级及以上的出租汽车企业,在申请出租汽车经营权延续经营时,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可优先予以批准;对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连续两年被评为A级的出租汽车企业,则将督促其加强内部管理,并不予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指标。而对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被评为B级的出租汽车企业,则将责令其限期整改,不予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指标,并从严控制其出租汽车经营权延续经营。
据了解,出租汽车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责任分工,视不同情形,将其已评定考核等级降级: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且负同等或者主要责任;发生重特大恶性服务质量事件;违反法律法规,组织或引发影响社会公共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停运事件。
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行基准分值为1000分的计分制,另外加分分值最高为100分。考核周期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以后打车选哪家,市民可先选择查看一下该出租汽车企业的等级。
记者获悉,根据《山东省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内容包括: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情况;参加教育培训和发生交通责任事故等情况;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经营违法行为等情况;文明优质服务、维护乘客权益、乘客投诉等情况。并根据上述情况,建立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档案,不仅方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时了解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行为的情况,还将通过制定相关奖惩措施,规范驾驶员的行为。
据了解,出租汽车驾驶员有见义勇为、救死扶伤、拾金不昧等先进事迹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将给予相应加分奖励。
而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也将建立不良记录驾驶员名单数据库,通过本机构网站定期公布有不良记录驾驶员名单,并加强对不良记录驾驶员继续培训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