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心超速遭处罚 司机破坏录像设备
近日,河南省社旗县检察院审理了一起关于故意毁坏财物的案件,车辆超速担心被“电子眼”录到遭到处罚,于是就去破坏录像设备妄图逃避。检察院对郑刘张提起公诉。
今年3月13日晚,郑刘张驾驶出租车经过社旗县城郊乡和李店镇的两个交通治安卡口时,认为自己超速行驶被“电子眼”拍了照,将会受处罚,于是决定销毁录像记录设备以逃避罚款。他趁四周无人之机,拨开卡口路边的控制设备机柜,将里面的硬盘录像机、光纤收发器取走并扔掉。
但这一切都枉费心机,计算机传输设备最后传回的一张照片清晰记录了郑刘张的出租车及车牌号。公安机关顺藤摸瓜,查找这辆出租车,郑刘张畏罪潜逃。
3月20日,郑刘张的家人将找回的硬盘录像机和光纤收发器送交到社旗县公安局。经鉴定,被损毁的设备价值4.45万元。7月27日,郑刘张投案自首,对自己所做的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