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出租车改革 承包制改“公车公营”
随着出租车市场的火热形势,加强监督管理出租车行业。近日,珠海交通运输局公布出租车将从承包制改为“公车公营”试点改革的最终方案。
在公开征求意见3个多月后,珠海市交通运输局昨天公布了出租车管理试点改革的最终方案,今后出租车从承包制改为“公车公营”,即车辆属于出租车公司,司机由出租车公司聘请,领取相对固定的薪酬.
交通部、人社部、全国总工会在今年2月27日曾联合宣布,从3月起开展为期两年的专项活动,各地将逐步推行出租汽车企业员工制经营模式,代替目前的承包挂靠制。珠海的改革在全国算是走得比较靠前的。
打破承包挂靠体制,有助于保障出租车司机的权益,譬如珠海规定,出租车公司必须对所聘用的拆分牌照车辆驾驶员实行员工化管理,不得向出租车司机收取任何形式的承包费用以及其他额外费用,也不得采用以车辆挂靠、一次性“买断"等方式,向司机或者他人转嫁或者变相转嫁投资和经营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改革必须依法合规。当初搞承包制解决国企资金困难,下放特许经营权,现在又要收回特许经营权,有没有法理依据?就算有法理依据,也应该秉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在双方平等愿意的基础上进行协商,不可以打着“公”字招牌,以公共利益为理强行回收。
另外,企业员工制代替承包挂靠制仍未触及核心问题。企业员工制让司机不再承担经营风险,能够获得应有的保险、福利,乘客也因公司化运营而获得更好的服务,这是出租车行业改革的重要一步。但是,特许经营体制不变,政府对行业的准入管制不变,出租车行业的垄断性不改,拥有垄断经营权的出租车公司对出租车司机仍然拥有强大的话语权,出租车司机仍很难改写被盘剥的命运。出租车行业改革,步子应该迈得更大些,在推行员工制基础上,打破管制,激活竞争,为这个行业的发展提供整体的制度力量。
因此,珠海市出租车由承包制改为“公车公营”,将使得司机不再承担经营风险,带来更好的行业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