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 厦门打车多加1元燃油附加费
根据 《厦门市物价局关于完善我市出租汽车油运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当93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达到或超过每升5.45元并持续10天以上,加收燃油附加费每车次1元;当93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达到或超过每升6.45元并持续10天以上,加收燃油附加费每车次2元;当93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达到或超过每升7.45元并持续10天以上,加收燃油附加费每车次3元。
随着上月25日油价调整过后,厦门93号汽油由每升7.38元涨至7.65元,已经达到了加收3元的标准。
3月7日起,厦门打车要多加1元钱燃油附加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