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一段时期,有许多的网民问到南京出租车营运证转让会违法吗?小编通过了解知晓:
目前南京客运部门还没有开禁营运证转让的登记手续,因此私下转让很多,而法律是严禁私下转让的,并且私下转让还会有很多隐患。
通过司法途径,让转让合法,消除隐患,是双方的最佳选择。笔者成功代理过数起该类案件,当事方很满意。
个体出租汽车营运证使用权转让须知
1、 转让人须是在客管处登记注册满两年及两年以上的个体经营户,与书面申请一并提供本
人的户口薄、身份证、驾驶证、行车证、营运证、使用权证、服务证(有偿使用户还需提供有偿使用公证书)等一致有效的营运证件。
2、受让人年龄应介于18-55周岁之间,驾龄满三年的本市居民,随书面申请一并提供齐全有效的资信证明,具体包括本人户口薄、身份证、驾驶证及待业证或无业证明。
3、受让人须是我市失业(待业)居民,且没有被出租汽车行业主管部门吊销过客运经营资格。
4、任何个人不得申请收购两户以上的个体出租汽车营运证使用权。
5、转让双方的自愿转让协议应在客管处对转让资质审核合格后签订,并建议到公证部门进行公证。
个体出租汽车营运证使用权转让办理程序
1、转让双方同时到业务科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后提交书面申请。
2、转让双方填写《个体出租汽车营运证使用权转让审批登记表》,经相关部门会签后,业务科提出具体审核意见,报处长室审批。
3、审批同意后,转让双方须到公证部门办理转让公证书,并将其中一份交业务科存档。
4、受让人参加客运行业的岗前培训。
5、转让双方凭业务科签章的市旧机动车交易表和格式公函到旧车交易市场、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等部门办理车辆过户手续,转让的车辆需要更新时,可按出租汽车更型(更新)程序办理。
6、转让人到工商、税务等部门办理销户手续,并将销户证明交业务科存档。
7、受让人到工商、税务等部门办理开业手续,凭新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变更后的车辆证照等到业务科核发营运证、服务证,并办理开业登记手续。
因此,南京出租车营运证转让只要是通过合法的转让手续,这样做事不会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