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的课应该是讨论公共选择和经济理论(Economic Theory)在监管中的应用。由于上课的老师嗓子哑了,因此整堂课是大家按照老师发下的提纲进行讨论。虽然大家比较自觉,讨论也不算不热烈,但是总觉得不踏实。对于自己根本就不是很了解的理论--尽管事先已经读过要求准备的材料,其实还是没什么真正的理解--这样的讨论也只能是走走过场了,要掌握的话,还得回来自己重新看书,或者请教老师。下课后,有人提议去pub坐坐,喝一杯。我觉得是个好主意。来伦敦已经将近两个月了,却没有正正经经地泡过吧,岂非太也说不过去。于是大家兴致勃勃地去了两条街之外的一个酒吧。我们没有去学校边上的那个酒吧,一来是因为那里可能比较贵(当然谁也没进去过其实并不清楚),二来我们同去的人大部分是律师,而我们要去的那个酒吧据说是个律师聚集的酒吧。按照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规则,我们来到了这个门面非常不象酒吧的酒吧。说不象酒吧,是因为门口根本没有吧的字样,而是一座门面很高的类似其他办公大厦的建筑,风格很古朴,跟我们学校的大楼也没什么区别,只是在门口放了一块小小的不起眼的小黑板,上面写着今日菜单之类的内容。不注意的话,绝不会想到这是一间酒吧。
酒吧很宽敞,楼上还有一层。围着吧台,四周散落着风格陈旧的桌椅。我们在靠门的地方找到一个圆形的吧台,正好可以围坐我们7人。我们每人要了喝的,我要了一杯London Pride的苦啤酒。这是一种被称作Bitter的啤酒,颜色深棕色,略带苦味。在英国,啤酒分为两类,一类是Bitter,一类是Lager。前者虽然叫作苦啤酒,可事实上却并不怎么苦,至少我是这么感觉的。只是颜色比较深而已。后者原产于德国,或者波希米亚,是一种贮藏后的啤酒,多泡沫,味道淡,颜色呈金黄色,看起来跟我们在国内喝的瓶装啤酒颜色稍淡而黄。虽然Lager被认为比Bitter味道淡,但是据我的口味来衡量,却很难得出这样的区别。因为我喝过的Lager比我今天喝的Bitter味道重。
一起喝酒的来自意大利,格鲁吉亚,喀萨克斯坦,日本,约旦,智利,和我。当时是下午四点多,其实并没到酒吧高峰的时刻,但是酒吧里面人已经不少了。话题自然地围绕着酒吧和酒展开。大家首先说了一遍cheers, 然后开始用各自的母语说。比较有趣的是,意大利语里面说干杯,是说“亲亲”。智利人说干杯是说 “傻驴”,格鲁吉亚是说“no more juice”。其他几人说的我就记不住了。意大利人说,他来LSE上课前为英国电讯(BT)工作了9个月。上次他父母来这里看他,他们一起到酒吧坐坐。他跟他父亲伸出两个手指,说要两杯啤酒。但是结果发现服务员面色很不好看。后来弄明白了原因,在伦敦如果你伸出两个手指(手掌向着自己)的话,意思跟对着别人向上伸出一个中指一样。据说在百年之前,英国和法国开战的时候,法国人捉住英国俘虏时,就割掉英国士兵的食指和中指,使得他们以后再也没有办法开弓放箭。后来英国人就用竖起食指和中指来表示必胜的信心。但是没想到过了这么些年,代表胜利的双指在伦敦居然意义大变,真是令我始料不及。这也是我来伦敦之后,最出我意料的知识吧。
在伦敦,泡酒吧确实是一个非常时髦或者说非常普通的活动。我前两天就英国人泡吧的问题问过Jenny,她说是的。下了班,大家先不回家,而是先到酒吧泡坐,然后去吃印度咖哩饭。我说,这些人下了班也不回家吗。Jenny说,泡吧的大多数应该是singles。可是根据我的观察,当中应该有相当部分是已成家的。我想Jenny其实也并不清楚什么,因为她还小,而且性格也比较文静,可能还没有到泡吧的时候吧。
我们7个人在喝啤酒的时候,又说起了为什么英国人这么喜欢泡吧。格鲁吉亚人说得很逗,说是因为伦敦的天气太差。天气差,引起心情差,心情差就需要找酒喝。一喝酒,就什么都忘。还有人说英国人很穷,在伦敦玩又很贵,不如化几英镑在酒吧泡,可以坐一晚上。倒也有点道理。事实上许多泡酒吧的人一晚上确实就是坐在那里瞎聊,也不多喝。当然,对于有些人来说,由于其他娱乐贵而泡吧的说法靠不住。因为据说有些英国人很好喝,一般一晚上都会喝掉3到4大杯,每一杯是一品脱,英国人喝啤酒都论多少品脱,也就是八分之一加伦,568毫升。每杯平均2英镑的话,这样一晚上下来也得差不多10英镑左右。10英镑在英国是笔不小的数目了,可以做很多事情。本来我并不相信英国人那么能喝酒,可以喝这么多啤酒,但是我试喝了一下之后,觉得这里的Bitter并不苦,酒味也很淡,我也不知道是不是英国人故意将啤酒造得比较淡,好让好酒而不胜酒的英国人继续爱喝酒,而酒吧的传统则能够保持得更长久。我其实比较同意这样的看法,就是,英国人其实并不很如意,他们或因为工作或因为生活,反正并不象他们看上去那么体面舒适,他们需要找个地方聊以发泄。酒的作用是被全世界都认可的,不管是中国的老白干还是法国的干邑或是英国人喜欢的苦啤酒,几杯下肚,烦恼顿减,兴致顿高。明天或以后会怎样,不用管,现在很舒服。就可以。如果还有什么地方能够将体面和放纵结合到完美的话,那应该是非酒吧莫属了。而如果还有什么人需要既不失体面又需要放纵的话,就应该是那些极具绅士传统又无法抵制诱惑的伦敦人了。
1999年11月13日凌晨1点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