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工商局
- 中 文 名: 大庆市工商局
- 官 网: http://www.dqhd.gov.cn
- 地 址: 大庆市晚报大街1号
- 服务热线: 0459-6363816
大庆市工商局简介
黑龙江省大庆市工商局官网首页中主要包含了政务公开、工商动态、服务窗口、政策法规、政民互动、热点专题和媒体看工商。
①政府信息公开: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公开报告、行政权力事项清单、行政执法、合同信用、依申请公开、执法人员资格、行政文件公开、公开工作机构、公开制度及规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登记信息在线查询。
②商标战略: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
③企业信用:守合重信用企业、规范化文明市场、诚信单位。
工商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办法。
(二)管理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登记注册,依法核定企业名称,审查、核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对其进行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三)监督检查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案件,依照法律、法规打击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行为和经济违法违章行为。
(四)组织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和流通领域中的掺假及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系统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质量检测及相关市场准入制度,承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案件和其他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五)组织实施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和监督。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六)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
(七)监督管理经济合同,查处合同欺诈行为,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管拍卖行为。
(八)组织管理注册商标工作,认定全市知名商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
(九)组织管理全市广告发布与广告经营活动,查处广告违法案件。
(十)监督管理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个人合伙企业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组织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工作。
(十一)负责系统保密、信访、统计、装备、信息等工作。
(十二)负责指导消费者协会、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和与工商行政管理有关的行业协会的工作。
(十三)承办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0459-4603936
负责机关文电、信息及信息安全、安全保卫、保密、档案、信访工作;负责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及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
(二)人事科,0459-6368422
负责系统的人事管理、干部管理、劳动工资、队伍建设工作。
(三)财务审计科,0459-6186136
负责系统财务管理和审计工作。组织实施系统会计核算;负责部门预算的编制、审核、上报和预算计划执行、监督、管理;负责预算资金支付计划的审核、上报;负责非税收入征缴管理;负责国有资产管理;负责票据管理、证照监制发放和财务统计工作。
(四)基层教育科,0459-6186032
拟订并组织实施系统基层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组织指导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系统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承担系统表彰先进工作;负责《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的贯彻实施和基层工商所规范化建设工作。
(五)机关党委,0459-6186654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指导系统党群工作。
(六)老干部工作科,0459-6186012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指导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
(七)纪检监察室,0459-6367882
负责系统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调查和处理市局所属行政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和其任命的其他工作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受理群众的控告和检举;指导系统纪检监察工作。
(八)法制科,0459-6186742
负责工商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清理、编纂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和听证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赔偿工作;负责系统执法行为监督检查工作;组织系统法制宣传培训;指导系统开展法制建设工作。
(九)公平交易科,0459-6186396
拟订有关反不正当竞争、监督管理直销和禁止传销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并指导查处市场中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及其他经济违法案件,督查督办大案要案。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工作;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承担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工作。指导系统开展反不正当竞争和监督管理直销、禁止传销执法工作。
(十)消费者权益保护科(12315申诉举报中心),0459-6186652
拟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并指导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系统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负责12315工商执法指挥网络平台建设;负责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范围内的各类市场经营主体违法违章案件举报受理、转办、跟踪、督办工作;承担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工作;统计分析投诉举报信息,发布消费预警信息,进行消费提示;配合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大案要案;指导系统12315工商执法指挥工作。
(十一)食品科,0459-6280405
拟定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和措施;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质量监测及相关市场准入制度;承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案件和其他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指导系统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登记注册科,0459-6363858
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各类企业(不含外商投资企业,下同)和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单位的登记注册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系统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工作;负责全市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情况的统计分析工作。
(十三)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监督管理科,0459-6186486
负责协调、指导和检查全市各类企业(不含外商投资企业,下同)的年度检验工作及个体工商户的验照工作,并负责办理市局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年度检验;负责组织参与调研、制定全市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负责组织查处企业违反注册登记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协调、指导和检查系统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市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监督管理的信息统计和汇总工作;负责各类企业年度检验档案资料的归档工作。
(十四)外资企业登记管理科,0459-6186660
拟订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规定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注册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年检及登记事项的监督管理;承担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信息的统计、分析、公开工作。
(十五)商标监督管理科,0459-4661793
拟订商标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知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依法受理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的请求、审查和报送有关材料;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查处商标违法行为;负责商标信息收集、分析、发布和商标法律宣传工作;指导系统开展商标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商标注册代理组织工作。
(十六)广告监督管理科,0459-6186177
拟订全市广告监督管理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指导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实施广告经营审批;依法查处各类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指导系统开展广告监督管理工作。
(十七)市场监督管理科,0459-6364184
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负责商品展销会备案登记;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指导系统开展市场规范管理工作。
(十八)网络商品交易与合同监督管理科,0459-6364451
拟订网络商品交易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查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违法行为,开展网络商品交易市场主体信用监管。拟订合同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承担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拍卖行为工作;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指导系统开展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实施系统信息化建设和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系统计算机网络的统一管理、维护工作;负责管理系统网络数据、资料等工作。
(十九)第一经济检查大队,0459-6186750
负责全市范围内生产资料市场(机动车及配件、石化产品、五金建材、装饰材料等生产资料)重大违法违章案件的查处工作。
(二十)第二经济检查大队,0459-6368158
负责全市范围内消费品市场(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服装、鞋帽、日用百货等消费品,食品、烟酒除外)重大违法违章案件的查处工作。
(二十一)第三经济检查大队,0459-6186833
负责全市范围内生产要素市场(银行、保险、证券、通信、房地产、教育、卫生、医疗等行业)重大违法违章案件的查处工作。
(二十二)执法执纪稽查大队,0459-6186344
负责对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稽查;负责对工商行政管理人员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遵守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稽查。
(二十三)庆南新城分局,0459-8180601
负责庆南新城内的各类工商企业(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申请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登记注册及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四)石油石化企业监督管理分局,0459-5091005
负责大庆石油管理局所属一级、二级、三级企业的登记注册工作及经开区企业的登记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