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工商局
- 中 文 名: 廊坊市工商局
- 官 网: http://www.lfgsj.gov.cn
- 地 址: 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165号
- 服务热线: 0316-2122717
廊坊市工商局简介
河北省廊坊市工商局办事指南下载:http://www.lfgsj.gov.cn/news/list.aspx?id=11,包含了公示平台、内资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登记、外资登记、广告业务、网络市场监管这些事物的办理指南。
河北省廊坊市工商局网上政务公开:http://www.lfgsj.gov.cn/news/list.aspx?id=4
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hebscztxyxx.gov.cn/noticehb/,只要在搜索框中输入企业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即可查看企业信用信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参于起草工商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主管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登记注册工作,依法核定登记注册企业的名称,确认经营资格,核发营业执照,对其登记注册事项及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三)组织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商业欺诈以及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行为和其他经济违法违章案件。
(四)组织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受理消费者申诉,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组织查处市场经营活动中的经销掺假及假冒产品行为。
(五)依法监督管理各类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网络经营行为;参与监督管理生产要素市场。
(六)依法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指导驰名商标的认定申请,指导商标代理机构工作。
(七)依法监督管理广告发布与广告经营活动,指导广告审查机构的工作。
(八)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会同行业管理部门制定合同示范文本,监督管理消费类合同格式条款,组织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违章活动。
(九)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以及有关中介服务机构。
(十)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依法参与对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
(十一)依法对企业名称、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商业秘密、商标等实施监督管理和综合保护。
(十二)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