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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政府网

  • 中  文  名: 西藏自治区政府网
  • 官        网: http://www.xizang.gov.cn
  • 地        址: 拉萨市城关区康昂东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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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政府网

西藏自治区政府网简介

  西藏自治区(藏文:བོད་རང་སྐྱོང་ལྗོངས།,藏语拼音:PoiRanggyongJong,威利:Bodrangskyongljongs),古称“蕃”,简称“藏”,首府拉萨,是中国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之一。位于中国青藏高原西南部,地处北纬26°50′至36°53′,东经78°25′至99°06′之间。北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东连四川省,东北紧靠青海省,东南连接云南省,南与缅甸、印度、不丹、尼泊尔等国家毗邻,西与克什米尔地区接壤,陆地国界线4000多公里,南北最宽900多公里,东西最长达2000多公里,是中国西南边陲的重要门户,无出海口。

  全区面积120.223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总面积的1/8,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中仅次于新疆。平均海拔在4000米以上,素有“世界屋脊”之称。2012年末全区常住人口总数为308万人,辖4个地级市、3个地区,4个市辖区、72个县。

  西藏是中国神圣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央政权始终对西藏行使着有效管辖。藏族人民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重要一员。西藏唐宋时期称为“吐蕃”,元明时期称为“乌斯藏”,清代称为“唐古特”、“图伯特”等。清朝康熙年间起称“西藏”至今。

  西藏以其雄伟壮观、神奇瑰丽的自然风光闻名。它地域辽阔,地貌壮观、资源丰富。自古以来,这片土地上的人们创造了丰富灿烂的民族文化。

  汉语中的“西藏”(藏文为bodljong)一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西藏自治区(藏文为bodrangskyongljong),简称为西藏。西藏,以清朝中央正式定名得名。唐宋为吐蕃;元朝属宣政院;明朝称乌思藏,设都司等;清初称卫藏,卫即前藏,藏即后藏;后正式定名为西藏,为西藏得名的开始;清朝设西藏办事大臣;民国初西藏地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1965年西藏自治区正式建立,西藏一词即成为西藏自治区的简称,单字简称为“藏”。

  英文“Tibet”一词,可能源于突厥人和蒙古人称藏族为“土伯特”,在元代经阿拉伯人介绍到西方,也即是源于藏族的自称bod。在民族称谓上,Tibet对应于“藏族”;但是在地域称谓上,Tibet有时对应于“西藏”,有时又泛指整个藏族地区,与“西藏”的含义有重大差异。

  远古时期

  远古时期,形成了西藏古人氏族。从古人氏族逐渐演变成西藏的四大氏族:赛、穆、顿、东,在此基础的增加“惹”和“柱”两氏族,通称为“六大氏族”。

  在西藏发掘的古代大量实物可以找到藏区人类如何发展的一些科学证据。考古学家在西藏考古时,发掘发现了旧石器时期和新石器时期的各种石器、陶器、骨器、装饰品,谷物种子,甚至古人头骨等大量卖物。从尼洋河岸发掘出的古人骨头,没有类人猿的原始特征,属于现代人,“尼池(林芝)人”的骨头是大约4000多年前,而新石器时期或者铁石并用时代的(人骨)。

  隋唐两宋

  主词条:文成公主入藏、吐蕃、唐蕃和亲、西夏吐蕃攻宋之战

  公元7世纪初,强大的唐朝在中原地区建立,结束了中国内地长达300多年的混乱分裂局面。与此同时,崛起于今西藏山南地区雅隆的悉勃野部渐次征服各地部族,建立了有史以来首次统一青藏高原各部族的政权——吐蕃王朝。

  吐蕃赞普松赞干布仰慕中原文明,几次向唐求婚。唐贞观十五年(公元641年),唐太宗把文成公主嫁给松赞干布。文成公主入吐蕃,密切了唐蕃经济文化交流,增进了汉藏之间的友好关系。

  8世纪初,唐朝又将金城公主嫁到吐蕃。吐蕃和唐朝“和同为一家”。

  伴随着吐蕃王朝与唐朝两次联姻,双方往来频繁,政治、经济、文化交流广泛而深入,民间往来全面发展,藏族与中国其他民族之间的关系达到前所未有的密切程度。唐蕃双方曾八次会盟,至今仍屹立于拉萨大昭寺正门前的“唐蕃会盟碑”(也叫“长庆会盟碑”、“甥舅会盟碑”,就是第八次会盟后所立)。此后的三、四百年间,藏族与北宋、南宋、西夏、辽、金等政权都有着密切联系。

  元朝时期

  主词条:宣政院

刻有八思巴文的令牌1271年蒙古大汗忽必烈定国号为元,乌思藏(今西藏中部、西部及其迤西地区)、朵甘等地成为统一的多民族的大元帝国的一部分,西藏地方从此正式纳入中国中央政府的直接管辖之下。

  元朝统一中国后,根据藏族地区的实际情况,

  采取了一系列影响深远的施政措施:

  首次设置中央机构总制院(1288年改称宣政院),掌管全国佛教事务及西藏等地的军政事务。宣政院使(主管官员)一般由丞相兼任,副使由帝师举荐的僧人担任。

  在西藏清查民户、设置驿站、征收赋税、驻扎军队、任命官员,并将元朝刑法、历法在西藏颁行。

  任用藏族僧俗担当从中央到地方高级官吏。乌思藏、朵甘等地行政机构之设裁及官员的任免、升降、赏罚,皆听命于中央。

  划分西藏地方行政区域。元朝中央在藏族地区设了三个不相统属的宣慰使司,均直属宣政院管理,这就是藏文史书中所说的“三区喀”。就今西藏自治区的地域而言,当时分归其中两个宣慰使司管辖——今拉萨、山南、日喀则、阿里等地归乌斯藏宣慰司管辖;今昌都一带及那曲地区东部归朵甘宣慰司管辖。元朝在乌思藏等地清查户口,确立差役,征收赋税,建立驿站,派驻军队,镇守边疆。乌思藏宣慰司设在萨斯迦(今西藏萨迦),下设13个万户府和若干个千户所,并征收赋税。

  其中,元代对于行政区域的划置,成为此后西藏行政区划沿革的基础。

  明朝时期

  主词条:明朝治藏历史、西藏八王、乌思藏都司

  西藏(36张)

  公元1368年,明朝取代元朝,采用收缴元朝旧敕旧印,换发明朝新敕新印的形式和平过渡,继承了对西藏地方的国家主权。

  明朝没有沿用元朝的职官制度,而是建立了一套别具特色的僧官封授制度。各地有代表性的政教首领人物,明朝均赐封以不同的名号,颁给他们印章和封浩,命其管理各自的地方,其职位的承袭须经皇帝批准,皆可直通名号于天子。

  在行政区划与军政机构设置上,明朝在西藏基本上承袭了元朝的划置方式。在元代乌思藏宣慰司、朵甘宣慰司故地,明朝设立乌思藏、朵甘两个卫指挥使司和俄力思军民元帅府。后来,又将乌思藏、朵甘两个卫指挥使司升格为行都指挥使司,其下设指挥使司、宣慰司、招讨司、万户府、千户所等机构。各级军政机构的官员,均封委当地的僧俗首领出任。各级官员之任免、升迁,概由明朝中央直接决定,并颁授印诰等。

  清朝时期

  主词条:清朝治藏历史、驻藏大臣、班禅额尔德尼、金瓶掣签、达赖喇嘛

公元1644年,清朝定都北京,
达赖五世朝见顺治皇帝进而统一中国。清朝循历史定例在西藏行使主权,只要前朝所封官员进送旧朝印信,即改授新朝印信,其原有地位不变。1652年,藏传佛教格鲁派五世达赖喇嘛应召到北京觐见清世祖顺治皇帝,次年受到清朝正式册封;后来,五世班禅又受到康熙皇帝的册封。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的封号和他们在西藏的政治宗教地位由此被正式确立,此后历世达赖、班禅须经中央政府册封遂成定制。1727年,雍正皇帝正式设立驻藏大臣处理西藏事务。

  清朝对西藏的施政管理,在总结元明两朝治藏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和形势变化作了重大而全面的调整,例如:设置驻藏大臣总揽全藏;调整西藏地方的政教管理体制;赐封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名号,并确定了金瓶掣签制度;确立西藏地方涉外事务、边境国防的决定权归中央等原则;勘定今西藏与青海、四川、云南间的界线;规定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的辖区及权限,划分了驻藏大臣直辖区。

  民国时期

  主词条:西藏地方

  1911年辛亥革命推翻了封建帝制,次年建立了中华民国。《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明文规定:西藏是中华民国22行省之一。此后正式颁布的《宪法》等法律法规,也都明确规定西藏是中华民国的一部分。

  1912年7月,民国政府设立管理蒙藏事务的中央机构——蒙藏事务局(1914年5月改称蒙藏院),并任命中央驻藏办事长官,直属国务总理,例行清朝驻藏大臣职权。1929年蒙藏院改制为蒙藏委员会。1940年4月,蒙藏委员会在拉萨设立驻藏办事处,作为中央政府在西藏的派出机构。第十四世达赖喇嘛本人的认定、坐床也是经当时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批准的。

  民国时期的大量档案记载证明,民国时期的历届国会、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性议事机构或历次国民大会,达赖喇嘛、西藏地方政府和班禅额尔德尼都派有代表参加,并被选举或委任各种国家公职,参与国家事务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

  主词条:西藏和平解放、十七条协议

  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签订《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通称《十七条协议》)。西藏和平解放。

  1955年2月9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七次会议通过《国务院关于成立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的决定》。

  1956年4月22日,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在拉萨举行成立大会,正式成立。达赖喇嘛·丹增嘉措担任主任委员,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任第一副主任委员,张国华任第二副主任委员。阿沛·阿旺晋美担任秘书长。

  1959年3月10日,西藏地方政府和上层反动集团公开撕毁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十七条协议》,在拉萨举行武装叛乱。1959年3月17日,达赖逃离拉萨。1959年3月22日,拉萨战役胜利结束,拉萨市区的叛乱被彻底粉碎。1959年3月28日,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发布命令,解散西藏地方政府,由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行使西藏地方政权职权。鉴于西藏自治区筹委会主任达赖喇嘛尚被劫持,由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副主任委员代理主任委员,并任命筹委会常务委员帕巴拉·格列朗杰和阿沛·阿旺晋美为副主任委员。1959年7月17日,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闭幕。会议通过了《关于在西藏全区进行民主改革的决议》。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自治区筹委会决定顺应西藏人民的愿望,提前进行西藏民主改革。

  习近平参加西藏代表团审议1965年7月24日,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向国务院提出了《关于正式成立西藏自治区的请示报告》。1965年8月23日,周总理亲自主持国务院全体会议第158次会议,讨论了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的请示报告,同意于1965年9月1日召开西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正式成立西藏自治区,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了相应的议案。1965年8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批准国务院议案,通过关于成立西藏自治区的决议。1965年9月1日,西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拉萨举行。以国务院副总理谢富治为团长的中央代表团参加大会,并表示祝贺。大会于8日选举产生了西藏自治区人民委员会。阿沛·阿旺晋美当选为自治区人民委员会主席。周仁山、帕巴拉·格列朗杰等7人为副主席。1965年9月9日,大会举行闭幕式,西藏自治区正式宣告成立。

  文化大革命时期,西藏也不可避免的卷入其内。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在视察拉萨“反帝公社”的居民住房后,表示要加大中央援助西藏的专门拨款的力度。

  1989年1月28日,十世班禅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于西藏圆寂。1995年11月29日,中国政府经过金瓶掣签,最终认定坚赞诺布为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的转世灵童。1995年12月8日,坚赞诺布按照藏传佛教仪轨和历史定制在扎什伦布寺举行了坐床典礼,经师波米·强巴洛珠活佛为其剃度,并为之取法名为吉尊·洛桑强巴伦珠确吉杰布·白桑布。

  2009年1月19日西藏自治区九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决议,设立西藏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日期定在每年公历3月28日,以纪念西藏民主改革50周年。

  1960年,西藏自治区(筹)设立拉萨市(地级)。下辖林周、当雄、达孜、曲水、墨竹工卡、尼木、堆龙德庆、旁多9县;设立那曲专区,辖黑河、巴青、班戈、比如、安多、聂荣、索县、达木萨迦、申扎9县;设立昌都专区,辖昌都、江达、贡觉、宁静、洛隆、丁青、边坝、察雅、桑昂曲、八宿、类乌齐、左贡12县;设立山南专区,辖乃东、桑日、加查、朗县、拉加里、隆子、错那、哲古、穷结、洛扎、贡嘎、扎囊12县;设立江孜专区,辖江孜、仁布、浪卡子、打隆、白朗、亚东6县;设立日喀则专区,辖日喀则、南木林、定结、萨迦、拉孜、定日、聂拉木、吉隆、萨嘎、昂仁、谢通门11县;设立阿里专区,辖噶尔、日土、革吉、改则、仲巴、普兰、札达7县;设立林芝专区,辖林芝、墨脱、工布江达、雪巴、波密、米林、嘉黎7县。(国务院1960年1月7日批准)

  1964年,西藏自治区(筹)撤销林芝专区,所属的林芝、米林、工布江达、墨脱4县划归拉萨市;嘉黎县划归那曲专区;波密县划归昌都专区(国务院1964年7月27日批准);撤销江孜地区,所辖的浪卡子县划归山南地区;江孜、康马、仁布、亚东、白朗5县划归日喀则地区(国务院1964年10月31日批准)

  1970年,西藏自治区各专区更名为地区。西藏自治区辖1地级市,5地区,71县。

  1983年,西藏自治区设立江孜地区,辖日喀则地区的亚东、康马、岗巴、江孜、仁布、白朗6县,山南地区的浪卡子县,驻江孜县江孜镇;设立林芝地区,辖拉萨市的墨脱、米林、林芝、工布江达4县,昌都地区的波密、察隅2县,山南地区的朗县,驻林芝县八一镇(国务院1983年10月8日批准)

  1986年,西藏自治区撤销江孜地区,所辖的亚东、康马、岗巴、江孜、仁布、白朗6县划归日喀则地区;浪卡子县划归山南地区(国务院1986年9月12日批准)

  2014年7月,西藏自治区撤销日喀则地区,设立地级日喀则市。

  2014年10月,西藏自治区撤销昌都地区,设立地级昌都市。

  2015年4月,西藏自治区撤销林芝地区,设立地级林芝市。

  2015年4月,西藏自治区下辖4个地级市(拉萨市、昌都市、日喀则市、林芝市)、3个地区(山南地区、那曲地区、阿里地区)和73个县(市/区)。

  区域位置

  西藏自治区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南部,地跨北纬26°50'~36°53'、东经78°25'~99°06'之间,面积122多万平方公里,约占中国陆地总面积的1/8,在中国各省区中,仅次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位居第二,相当于英国、法国、德国、荷兰和卢森堡5国面积的总和。北面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海省相邻,东面和东南面同云南省、四川省接壤;南部与西部自东而西与缅甸、印度、不丹、尼泊尔等国以及克什米尔地区毗邻,国境线长约3842公里。

  地形地貌

喜马拉雅山脉青藏高原是世界上隆起最晚、面积最大、海拔最高的高原,因而被称为“世界屋脊”,被视为南极、北极之外的“地球第三极”。西藏高原位于青藏高原的主体区域。

  青藏高原总的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地形复杂多样、景象万千,有高峻逶迤的山脉,陡峭深切的沟峡以及冰川、裸石、戈壁等多种地貌类型;有分属寒带、温带、亚热带、热带的种类繁多的奇花异草和珍稀野生动物,还有垂直分布的“一山见四季”、“十里不同天”的自然奇观等。地貌大致可分为喜马拉雅山区,藏南谷地,藏北高原和藏东高山峡谷区。

  喜马拉雅高山区,位于藏南,由几条大致东西走向的山脉组成,平均海拔6000米左右。其中位于中尼边境、地处西藏定日县境内的珠穆朗玛峰,海拔8844.43米,是世界最高峰。喜马拉雅山顶部长年覆盖冰雪,其南北两侧的气候与地貌有很大差别。

  藏南谷地,位于冈底斯山脉和喜马拉雅山脉之间,即雅鲁藏布江及其支流流经的地域。这一带有许多宽窄不一的河谷平地和湖盆谷地,地形平坦,土质肥沃,是西藏主要的农业区。

  藏北高原,位于昆仑山、唐古拉山和冈底斯山、念青唐古拉山之间,约占全自治区面积的2/3。由一系列浑圆而平缓的山丘组成,其间夹着许多盆地,是西藏主要的牧业区。

  藏东高山峡谷区,即著名的横断山地。大致位于那曲以东,为一系列东西走向逐渐转为南北走向的高山深谷,其间挟持着怒江、澜沧江和金沙江三条大江。山顶终年不化的白雪、山腰茂密的森林与山麓四季常青的田园,构成了峡谷区三江并流的壮丽景观。

  自然气候

  西藏的气候,由于地形、地貌和大气环流的影响,独特而且复杂多样。气候总体上具有西北严寒干燥,东南温暖湿润的特点。气候类型也因此自东南向西北依次有:热带、亚热带、高原温带、高原亚寒带,高原寒带等各种类型。在藏东南和喜马拉雅山南坡高山峡谷地区,由于地势迭次升高,气温逐渐下降,气候发生从热带或亚热带气候到温带、寒温带和寒带气候的垂直变化。

  随着海拔增高、气压降低、空气密度减小,每立方米空气中的氧气含量逐渐递减,海拔3000米时相当于海平面的73%上下,4000米时约为62%~65.4%,到5000米时为59%左右,6000米以上则低于52%。

  在冬季西风和夏季西南季风的交替控制下,西藏干季和雨季的分别非常明显,一般每年10月至翌年4月为干季;5~9月为雨季,雨量一般占全年降水量的90%左右。各地降水量也严重不均,年降水量自东南低地的5000毫米,逐渐向西北递减到50毫米。

  藏南和藏北气候差异很大。藏南谷地受印度洋暖湿气流的影响,温和多雨,年平均气温8℃,最低月均气温-16℃,最高月均气温16℃以上。藏北高原为典型的大陆性气候,年平均气温0℃以下,冰冻期长达半年,最高的7月不超过10℃,6~8月较温暖,雨季多夜雨,冬春多大风。仅就气候而论,到西藏旅游,3~10月较为适宜,其中6~9月为最佳时节。

  西藏是中国太阳辐射能最多的地方,比同纬度的平原地区多一倍或1/3;日照时间也是全国最长的。与中国内地相比,西藏多数地区气温偏低,拉萨、日喀则的年平均气温比相近纬度的重庆、武汉、上海低10~15℃。阿里地区海拔5000米以上的地方,盛夏8月白天气温仅为10℃左右,夜间气温甚至会降至0℃以下。

  西藏湖泊

  西藏是中国湖泊最多的地区,湖泊总面积约2.38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湖泊总面积的30%。1500多个大小不一、景致各异的湖泊错落镶嵌于群山莽原之间,其中面积超过1000平方公里的有纳木错、色林错和扎日南木错,超过100平方公里的湖泊有47个。西藏湖泊类型多样,几乎包含了中国湖泊的所有特征;区属湖泊中,淡水湖少,咸水湖多,初步查明的各类盐湖大约有251个,总面积约8000平方公里,盐湖的周围多有丰饶的牧场,也是多种珍贵野生动物经常成群结队出没之地。

  西藏最为著名的湖泊有纳木错、羊卓雍湖、玛旁雍错、班公湖、巴松错、森里错等。

  在西藏,许多湖泊都被赋予宗教意义。纳木错、玛旁雍错、羊卓雍错,被并称为西藏的三大“圣湖”。此外,还包括在藏传佛教活佛转世制度中具有特殊地位的拉姆拉错湖、地处藏北的苯教著名神湖当惹雍措、位于安多县的热振活佛“魂湖”——错纳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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