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主要城区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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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05-30 09:44:49  来源: 客运站
深圳主要城区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  限制时间:今年1月6日到12月5日,此后续禁与否视情况再定 禁行地区:除龙岗南澳、坪山新区、光明新区之外的全市其他区域  昨日下午,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委员...

  深圳主要城区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

  限制时间:今年1月6日到12月5日,此后续禁与否视情况再定 禁行地区:除龙岗南澳、坪山新区、光明新区之外的全市其他区域

  昨日下午,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将在今年1月6日起至12月5日期间,在全市大部分城区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市交委同时表示,将及时调整、布设公交线路,进一步完善、满足限制电动车通行后市民的公交出行需求。

  绝大部分区域

  禁行电动自行车

  会上,市公安局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规定,发布了《关于在我市部分区域道路禁止电动自行车及其它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行驶的通告》,决定:从201月6日起至12月5日,每日0时至24时,依法在我市下列区域禁止电动自行车及其它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上路行驶:福田区、罗湖区、盐田区、南山区、宝安区内所有道路;龙岗区的平湖、布吉、坂田、南湾、横岗、龙岗、龙城街道办辖区内道路。

  据悉,除了龙岗南澳、坪山新区、光明新区等公交尚未完全覆盖的地区,我市其他区域均被纳入限制电动自行车的范围。

  违者将被处200元罚款

  为给市民缓冲时间,市交警局决定自1月6日至1月底为宣传引导期,对于违法违规上路的驾驶人侧重以教育、引导、宣传和劝阻为主,自1月份开始严格依法进行管理,按照《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九条驾驶非机动车违反禁行、限行规定的,处以200元罚款。如果当事人拒绝缴纳罚款,交警可依法对其车辆进行暂扣。

  12月5日后是否继续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市交警局指挥处指挥科科长夏旭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并不排除这种可能,但交警局和交委会根据实际实施情况,在总结经验、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考量。针对此举对送货、送水、物流业带来的影响,夏旭昆表示,肯定会给一些行业带来不便,但鉴于电动自动车存在的严重交通干扰,对其进行限制对城市整体交通来说是有好处的。

  新增公交线路方便出行

  对电动自行车进行限制后带来的市民出行不便,有关部门如何加以解决?市交委公交处科长彭海丰表示,目前,我市公交投入增大、运力提升,从1月份起地铁网络即将全面开通,全市的公共交通服务已基本可以满足市民群众的出行需求,为电动自行车退出提供了必要条件。

  彭海丰说,市交委组织对限制电动自行车后的公交保障进行专门研究,对公交线网进行优化调整,共新增调整99条公交线路,为历年之最。同时新增加了近3000个公交停靠站,根据最新的站点建设情况同步开展全市772条公交线路进行重新核实工作;加大了运力购置,今年1月交委会同3家公交专营企业启动了3493辆车辆购置工作,首批337辆已经于1月投入营运。1月底,我市178公里轨道将建成投入营运,也将大大缓解出行需求。

  数据

  电动自行车事故多发

  目前,我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约50多万辆,但使用者争道抢道、闯红灯、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突出。20我市共发生涉电交通事故268宗,占全市事故总数的15.66%,造成64人死亡,233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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