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3月31日讯出租车无正当理由拒载、绕道等行为被乘客投诉后,将列入不良记录,如果一年内出租司机被列入不良记录两次,该司机将被取消营运资格。31日上午,记者从济南市客运管理中心了解到,111辆出租车因为出现不良记录被摘掉“的士之星”荣誉称号。
据济南市交通运输局客管中心主任崔冰介绍,从2011年下半年起,他们引用交通运输部制定的《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对出租汽车企业和驾驶员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实行优胜劣汰。该考核机制根据出租车公司在经营行为、运营服务以及企业管理等方面的表现,把出租公司划分成AAA、AA、A、B四个级别。通过考核,济南恒通、山东黄金等四家出租公司因管理规范、保障司机权益和积极投身社会公益等原因,被授予3A级服务质量信誉企业,这也是山东出租行业的首批3A级企业。
新的考核办法同样对出租车司机做出了明确规定。截至目前,济南市有111辆出租车因服务不周遭到投诉等原因被摘掉了“的士之星”的荣誉称号。据了解,出租司机被摘星的理由具体为:无正当理由载客、中途甩客、绕道、未经乘客同意拉乘其他乘客、不安计价器收费、不给发票以及不按乘客意愿使用汽车音响、空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