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实施
今年6月,滨州市物价局、滨州市交通运输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城区客运出租汽车运价政策的通知》,拟调整城区客运出租汽车运价。今天,记者在滨州市交通运输局获悉,客运出租汽车运价政策调整时间,自2012年1月1 日起执行。
为更好地保持城区客运出租行业稳定发展,维护客运市场秩序,保障乘客、经营企业及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12月14日,滨州市物价局、滨州市交通运输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对城区客运出租汽车运价政策调整的补充通知》,将空驶费有关条款修订为:客运出租汽车单程载客在6公里以内(含6公里)的不收空驶费,超过6公里的部分,每公里加收公里租价的50%的空驶费,往返载客不得加收空驶费。
据悉,新的调整方案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同时,滨州市交通运输局已经协调质监局等有关部门,自12月21日起开始对计价器进行调整,调整期间,暂时实行新旧两种计价方式。另外,此次计价器调整及检测费用(110元/每台次),由滨州市物价局从价格调节基金中支出。“价格调整后,对于我们出租车司机载客每人次的利润影响应该不大,但是具体会不会影响打车市民数量,要看方案实施后的情况。”一名出租车司机刘先生告诉记者。市民贾先生说:“感觉调价后,我们打车可能会比以往多花钱,但是目前什么价格都涨的情况下,这样的涨幅还能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