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出租车承包实行政府指导价
从即日起至4月30日,社会各界如对出租车承包费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寄信函、发送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省物价局公用事业价格管理处进行反映。
“其实我们从2009年开始就已经对出租车承包费进行了规范,出台了相关规定对承包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2009年6月,市物价、交通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规范惠城区出租汽车承包费管理的通知》,从2009年7月1日起,对惠城区范围内的出租汽车承包费实行规范管理,承包费包括的项目有企业所得税、管理人员工资社保、检测费、保险费等等,经营期为6年的出租车承包费由9700元/月降至8900元/月。
此次规范,不仅对承包费标准进行了下调,每辆车减少支出约800元,即每位驾驶员每月增加约400元收入,还对出租车企业收取高额合同保证金和风险抵押金的行为进行了规范。200辆5年期出租车的驾驶员收回每辆约8万元的高额抵押金,即每位驾驶员收回4万元。另外,出租车企业可以向司机收取合同保证金,按不超过4万元/辆收取,合同期满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