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高铁票变更注意事项
台湾高铁票变更注意事项:变更订位
1、订单付款前/后,均可在网络订票系统中办理变更行程、减少人数、删除行程及订位取消,免收手续费。
2、上述变更事宜,应于预定车次发车时间前30分钟前完成(去回程票依去程出发时间计算)。
3、已付款的订位记录,在网络办理变更行程时,若变更后的总票价低于原票价,则票价差额将退回原付款信用卡账户;若变更后的总票价高于原票价,原票款将全数退回原付款信用卡账户,需立即重新支付全额新票款,如未能于付款期限内完成付款,该笔订票记录将会被取消。
4、已付款的订票记录与网络购买系统进行行程变更后,取票时会在票面标注「變更乙次」,取票后旅客如欲再次变更行程,将每张收取新台币20元手续费,然旅客支付合作便利商店的代收手续费将不予退还。
取消订位
1、完成付款但尚未取票,可于列车出发时间前30分钟前,在网络售票系统中取消订位,原票款将退回至原信用卡账户;或是携带订票时使用的证件号码和订位单号至各车站售票窗口办理。
2、已于车站或本公司合作的便利商店完成取票者,请携带车票,于列车出发时间前30分钟前亲赴车站售票窗口办理退票,并需每张收取新台币20元手续费,然旅客支付合作便利商店的代收手续费将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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