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日,厦门最高气温都在三十摄氏度以上,户外从业者开始关心2016年厦门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了。对此,关于2016年厦门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
2016年厦门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
厦门高温补贴具体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或每人每天9.2元,发放时间是5月至9月。
饮料不能冲抵高温津贴
按照福建省有关规定,对于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不过,有些单位用实物,如藿香正气水、菊花、凉茶等来代替高温津贴,这样行吗?答案是:不行!
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也不得冲抵高温津贴。
![2016年厦门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1](http://res.yunzhuan.com/img/TianQinews/20160602/3553363889.png)
违规不发高温补贴或将受罚
有关人士表示,按照规定,高温津贴必须以法定货币形式发放给劳动者,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代替。对于安排劳动者在高温条件下作业,违规不发高温补贴的单位,劳动者可以向我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鞍山市劳动监察局联系电话:2659655。
高温补贴的介绍
高温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
在以上的介绍下,大家对2016年厦门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应该都清楚了,希望大家注意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