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警受到网友鼓动 删改车辆违章数据获刑
近日,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破获了一起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清远市连山县的协警陶某受到网友的鼓动,盗用民警账号,登录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非法删改车辆违章数据,半年时间删改3000多条信息获利40多万元。犯罪嫌疑人陶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案发前,陶某曾是连山交警大队永和中队的一名协警。2011年6月的一天,陶某在浏览某一汽车论坛时,认识了网名为“佛冈代缴”的刘某。在聊天过程中,刘某得知陶某在交警部门工作,同时,陶某也知道刘某是从事交通违法罚款的代缴业务。
“可不可以销单?”刘某在Q Q上问陶某,刚开始时,陶某回绝了。但在刘某告知作案方法后,刘某开始鼓动陶某进行“合作”。做过四年多协警的陶某此刻动心了。
达成“合作”后,陶某利用其值班的机会,使用单位的电脑登录广东省公安厅交管局的“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盗用潮州、阳江等地民警的系统账号进行登录,并记下有交通违法罚款信息修改权限的系统账号。
之后,陶某多次登录该平台,通过手工对账录入罚款收据编号解锁交通违法记录,将刘某提供的交通违法罚款记录在该平台上修改为已办理(缴纳罚款)。待刘某确认交通违法罚款记录已删除后,便按交通违法罚款的60%或55%将钱汇入陶某的银行账户。
经连山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6月至2011年10月31日期间,陶某共修改了刘某和詹某提供的3000多条交通违法罚款记录,造成国家经济损失703847.5元,违法所得422308.5元。
法院给出了最终的审判结果,法院遂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陶某有期徒刑六年,刘某、詹某分别被判处四年和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并追缴违法所得。